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?10
3月17日,四川某建设公司员工赵某来电咨询称,一年前他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,至今还有近一年的时间合同才到期,前些日子公司负责人口头让其离开,什么赔偿都没有。赵某想问,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,违法辞退员工,要承担什么责任? 针对赵某咨询的问题,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四川民慷律师事务所谢连峰律师列举了部分情形供各位劳动者参考: 1.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,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的,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,以及后未依照规定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、经济补偿,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; 2.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规定的,或者是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设施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罚款;情节严重的,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业整顿; 3. 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,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给劳动者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,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 4.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,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 5.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,侵害其合法权益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可并处罚款;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 6.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时间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改正; 7. 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,侮辱、体罚、殴打、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,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、罚款或者警告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谢连峰律师指出,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比较多,也比较常见,具体后果还要结合相应的违法行为来判断。劳动者在出现权利受到侵害时,要及时向律师或政府有关部门咨询,积极维权,保障自身合法权利。(据《四川工人日报》报道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) (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) |